三个不算陌生人的陌生人就这样拼起了酒,木质酒桶在桌上堆成小山,周围的酒客渐渐围拢过来起哄。
野蛮人用布满老茧的大手拍着艾伦的肩膀,脸上刺青都在抖动,传出震耳的笑骂。
“他娘的,你这细皮嫩肉的家伙居然这么能喝!比上次那队圣殿骑士还能扛!”
金朗姆则把斧头往桌角一剁,酒壶底在桌面划出刺耳声响:“喝!谁先倒下谁是孙子!”
正当三人酒意酣畅时,酒馆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月光斜斜照进来,映出个披着深绿斗篷的身影——尖尖的耳朵从兜帽边缘探出,腰间挂着柄镶嵌蓝宝石的弯刀,分明是位精灵。
但他走路却有些踉跄,脸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径直跌跌撞撞冲到桌边,一把夺过金朗姆嘴边的酒壶:“妈的,矮人居然偷喝!给老子留点!”
金朗姆勃然大怒,斧头柄“砰”地砸在桌面:“哪个不长眼的……”
话未说完却愣住了——精灵扯下兜帽,露出张棱角分明的脸,左眉角有道闪电状的疤痕,哪有半分精灵的文雅秀气,活像刚从战场上爬回来的佣兵。
“里格比斯?!”
矮人突然爆发出狂笑,一把勾住精灵的脖子。
“你这混蛋怎么来了!不是说你去迷雾森林清剿暗影狼吗?”
被称为里格比斯的精灵打了个酒嗝,半红着脸搡开矮人。
“清剿个屁!那帮老虔婆非要老子学什么精灵古礼,憋死个人!”
他瞥见艾伦和野蛮人,咧嘴露出两排白牙,毫不客气地夺过桌上的酒桶灌了一大口,酒液顺着下巴淌进衣领。
“在下里格比斯,代号‘疯狼’,跟这矮子是老相识了!”
四人围着酒桌坐定,气氛愈发热烈。
里格比斯拍着胸脯吹嘘自己单枪匹马端掉三个拜魔教巢穴的“丰功伟绩”,说到激动处差点掀翻桌子。
金朗姆则骂骂咧咧地揭露他当年在矮人矿坑偷喝岩浆酒结果烧穿舌头的糗事。
野蛮人抱着酒桶充当裁判,每到精彩处就用拳头猛砸桌面,震得杯盘叮当作响。
野蛮人出生于北境以北的一个部落,当地文化水平低,他父母叫他石头,这是他的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