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三场炼狱墨痕深

工科大明 天天喝中药 2341 字 11个月前

陆仁展开试卷,目光如电:

论题: 论“重农抑商”之得失。

判题: 有商贾运粮至灾区高价售卖,民怨沸腾,当如何判?

诏题: 拟朝廷劝课农桑、备荒歉之《谕民诏》。

看到论题和判题,陆仁眼神微凝。这题目,隐隐戳中了他格物商会的痛处,也直指当前朝廷政策的争议核心。

论“重农抑商”之得失:

他开篇先肯定农本之重:“农者,天下之大本,生民之司命。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重农,固国本也。” 引经据典,根基扎实。

随即笔锋一转,直指“抑商”之弊:“然‘抑商’之策,若行之以苛,则商路塞,货殖滞。譬若血脉不通,肢体何以康健?商通有无,利在四方。农有余粟,赖商贾以输;工有巧器,赖商贾以鬻;边关军需,赖商贾转运。商道不畅,则农困于谷贱,工困于器滞,边军困于粮秣不继!” 观点犀利,逻辑清晰。

最后提出平衡之道:“故曰:重农为本,不可轻也;通商为用,不可废也!当平赋税,除关隘苛索,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之奸商(呼应判题),而护正当贸迁之利。使农商相济,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则国富民强可期!” 将赵德柱平日抱怨的商税、关卡盘剥,以及金世荣之流的奸商手段,巧妙融入论述,既展现对现实的深刻洞察,又为格物商会的“正当贸迁”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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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针对“商贾运粮至灾区高价售卖”,陆仁判词斩钉截铁:

“查:该商贾运粮济灾,本属善举。然乘人之危,哄抬粮价,牟取暴利,其心可诛!视灾民如鱼肉,置朝廷法度于不顾!依《大明律》,‘凡乘人之危索取重利者’,当严惩不贷!”

“判:其一,所售高价粮,尽数平价粜于灾民,差价没官!其二,依律杖责,枷号示众,以儆效尤!其三,罚没其行商所得暴利之半,充作赈灾之用!” 判词法理清晰,量刑恰当,更透着一股对“金世荣式”奸商的凛然正气。

点睛之笔: 在判词末尾,他补充道:“另,着地方有司,广开官仓平粜,鼓励诚信商贾运粮入灾,平价售卖者,酌免税赋,以疏商路,济民生。” 这既是解决个案,更提出了预防此类奸商行为的制度建议,体现了“治标更需治本”的务实思维。

拟《谕民诏》: 此题相对中规中矩。陆仁依格式书写,辞藻典雅庄重,核心内容围绕“勤耕作、储余粮、修水利、备荒歉”。但他巧妙地将格物商会推广的“芦席储粮防潮法”、“新式耧车(靠记忆描述其省种、匀播之效)”等“格物致用”的具体措施,不着痕迹地融入其中,使这份官样文章充满了务实可行的细节,远超空泛劝勉。

次场答卷,陆仁不仅展现了扎实的公文功底,更在论判中融入了对现实商业环境的深刻理解和对奸商的批判,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对策务实。字里行间,闪烁着格物济世的思想锋芒,却又紧扣题目,不逾矩。

再隔:十三、十四日——意志的极限

又是两日非人的煎熬。寒冷、饥饿、恶臭、疲惫、精神的高度紧张以及对未来的不确定感,持续消磨着所有考生的意志。陆仁感觉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已逼近极限。手腕的旧伤在寒冷中持续作痛,握笔都变得困难。他只能靠意志力强撑,反复活动手指,默诵着末场可能涉及的经义和心中酝酿已久的治河、边备之策。

末场:十五日,经义策问——倾尽所有,铸就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