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和她一样。”他突然说,“我以前住在我姨妈家里,她男人经常打我,他们叫我偷东西,叫我帮他们卖点‘果酱’、‘d货’。”格朗泰尔知道他说的那些都是违禁//药物的代称,“他们威胁我:如果我说出去,我也要被条子逮了。有时我不喜欢他们,我就跑出去,睡在公园里。以前这儿有个废弃工棚,现在拆掉了。那儿挺暖和。”格朗泰尔听出他说话的方式和伽弗洛什很像,流浪汉的俚语和受过一点学校教育的标准用词混在一起,“十几岁的时候我自己跑出来了。我不上学了。我打过地下拳赛,”他拉起自己的一边嘴唇给格朗泰尔看他缺了一块的牙齿,“后来就没有了。我白天打短工,但晚上就全打牌输光了。我不知道我姨妈现在在哪,也许死了。没所谓,我也说不准那天就会死。”他看了格朗泰尔一眼,露出了一个有点有趣又有点恶意的微笑,“别担心,我是干净的,我没病。”他顿了顿,又抽出一根烟,“我只是烂到骨头里了。”
格朗泰尔咬着自己的下嘴唇。他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的手在发抖,于是他攥紧了拳头。
“你和我说这个做什么?”他尽量不咸不淡地说,“我帮不了你。”安灼拉也帮不了你。他想。这世界上有太多人是谁也帮不了的。
那男人摇了摇头。他没有回答格朗泰尔的话。
“那姑娘还有个外甥,对吧?”他说,不知是在问格朗泰尔还是在自言自语,“他会变得和我一样么?”
格朗泰尔后退了一步,撞倒了桌上的水杯。
“……我不知道。”他说,“……回答不了你。”
他看着那年轻男人:他还是坐在床头,布满针孔的手背拿着烟放在嘴边,白色的烟雾包裹着他年轻的、憔悴的脸。青黑色的眼圈坠在他涣散的眼睛下方,格朗泰尔感到阿兹玛、爱潘妮、伽弗洛什的眼睛都出现了,全从那其中看向自己。
“我该走了。”他喃喃地说,落荒而逃。
他冲下楼去,在前台结了房费。他本想多留下点钱,最终因为担心对方觉得受侮辱而作罢。直到他坐进自己车里才意识到,他是否把尊严看得太有价值,对于那缺牙的瘾君子男孩来说,也许两百美金反而感觉更好。他的太阳穴因为宿醉和缺乏睡眠而突突跳着,但他却产生了一种神经质的清醒。他一路开车到了爱潘妮住着的街区,停在他们经常见面的咖啡馆门前。他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只觉得自己想要见她,或者见见那个和他一起扔过颜料气球的男孩。这时他才意识到,他甚至不知道爱潘妮公寓的确切地址。他看了一眼手表,已经七点多了。阳光从街上照进他的车里,刺得他醉汉的眼睛一阵疼痛。他打开车门朝咖啡馆走去,寄希望于能在路上碰到出门上班的爱潘妮。
这时,咖啡馆的玻璃门打开了。